中江县“1131”体系让考核成为脱贫攻坚“推进器”

10.05.2018  23:08

 

在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中,中江县构建一张清单、一份评语、三个倒逼、一票否决的“1131”考核体系,实现以事后评价为导向到以目标为导向的转变,收到了考核推动工作、引导工作的良好效果。

一张清单明确考核内容。全面对照脱贫攻坚国检和省级交叉考核的几十项指标,分层分类量化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列出清单,在明确发挥党委总揽全局作用、打造坚强有力的乡镇党委、建强贫困村“五个一”帮扶力量、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管好用好帮扶责任人、落实责任和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工作的责任任务中,明确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明确任务量、完成时限。

一份评语改进反馈方式。年终前,县内考核结果出来后,县委组织部在对考核结果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扶贫移民局、农林局等部门的定性定量分析,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除反馈其分数和全县平均分数外,还附有一份五六百字的“党建促脱贫考核评价意见”,其中既有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三个倒逼强化结果运用。实行督导倒逼,即“用活信息化督导、用好常态化督导、用实模拟化督导”。对出现“工作时间未达标、清单任务未完成、工作印证资料失真失实并造成严重影响”三个方面问题的责任主体,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督办进行及时通报;实行考评倒逼,即对年内出现2次考评排名均为后10%且年度考评得分低于90分的乡镇和部门党委,年度绩效考评不能列为优秀等次;实行问责倒逼,即对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部门党委,县委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一票否决突出党建引领。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国检和省级交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七一”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