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部署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30.01.2018  14:21
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进行部署。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升级、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进行部署。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为主攻方向,集聚各类要素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

意见》提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一区一主题,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意见》提出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创新型企业。二是做强主导产业,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三是集聚科教资源,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向示范区集聚。四是培训职业农民,提升农民职业技能,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五是促进融合共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六是推动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七是强化信息服务,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八是加强国际合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走出去”,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意见》明确了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财政支持、金融扶持、土地利用、科技管理等政策措施。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创建流程,做好监测评价,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