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07.02.2017  17: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月16日以川办发[2017]5号文出台了《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全面推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四川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重点改革任务,明确全省用10年左右时间,通过配套完善灌排和供水计量工程体系、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分灌区、分区域、分步骤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当前到2020年,重点在有条件的大中型灌区率先推进并完成改革任务,实施范围为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和攀西经济区大中型灌区所在区域;第二阶段为2021年-2025年,总结第一阶段改革经验,在全省有效灌面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推进改革六项主要任务,分别为加快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和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我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工程建设、组织建设和机制创新综合施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将有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另外,为确保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省级各相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和制定与《实施方案》配套的水价改革、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水权和产权改革、协会和工程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节水措施等指导文件。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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