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06.02.2017  20:37
核心提示:第一阶段,2020年前,在大中型灌区较为集中的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率先推进改革试点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2020年前, 在大中型灌区较为集中的成都经济区、 川南经济区、 川东北经济区、 攀西经济区率先推进改革试点

  第二阶段, 2020年到2025年, 全省重点灌区基本实现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 相关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 用10年左右时间, 分步骤、 分区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到“十三五”末, 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 到2025年, 全省农业用水集约化局面基本形成。

  《方案》将改革重点锁定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六个方面。

  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灌排工程体系, 2025年底前, 新建、 已建大中型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基本实现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 加快农田水利工程确权颁证, 明确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管护责任。

  在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方面, 依据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把灌溉用水定额细化分解到农户等用水主体并落实到具体水源; 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水权回购和转让机制。 回购主体为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 灌区机构, 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前提下, 用水权可跨区域、 跨行业转让。

  在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方面, 鼓励农户用水自治, 推行“计量供水、 配水到户、 收费到户、 开票到户”的水费计收办法。

  在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 主要思路为在不增加农户负担的基础上, 实施分类、 分档收费。

  粮油作物、 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水价将更细化, 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 养殖业水价将有所提升。 依据不同用水时段等, 推行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季节水价和两部制水价。

  在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方面, 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 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 节水奖励对象为采取节水措施、 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等。

  在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方面, 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 适当调减高耗水作物面积; 通过节水手段提高灌溉效率和天然降水利用率。

  《方案》将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20年前, 主要思路为在大中型灌区较为集中的成都经济区、 川南经济区、 川东北经济区、 攀西经济区率先推进改革试点。 其中, 成都经济区主要涉及都江堰灌区、 武都引水灌区、 玉溪河灌区、 通济堰灌区、 青衣江乐山灌区、 九龙滩提水灌区等。 川南经济区覆盖自贡、 内江、 泸州、 宜宾4市, 重点为长葫水库灌区、 石盘滩提水灌区。 川东北经济区覆盖广元、 南充、 巴中、 达州、 广安5市, 重点为升钟水库灌区。 攀西经济区覆盖攀枝花、 凉山2市州, 主要涉及节水高效灌溉所在区域。 通过试点, “十三五”末, 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将达到0.5。 第二阶段, 从2020年到2025年, 全省重点灌区基本实现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 相关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