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省 政府当作表率

20.11.2014  11:53

  党的十八大,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统一部署。依法治国,正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鲜明标志。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是基础,而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养成提升,政府理当发挥率先垂范的作用。

  据媒体报道,去年2月4日,四川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学习《宪法》,开启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制度化学法,截至本月初已学法49次。省委、省政府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集中培训讲授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

  不学无以明理,无以知法。学法、知法正是培养法治意识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可有些官员的思想意识还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不学法,不懂法,在为政一方时率性而为,胡乱决策,小则影响一方民众的生产生活,大则激化官民矛盾,危及社会稳定,造成灾难性后果。因此增强官员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势在必行,要建立完善科学的学法评测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水平和法治意识。

  学法、知法是为了守法、信法。守法、信法是法治意识的最好体现。没有守法的政府,就不会有守法的公民。要让老百姓守法,政府首先须守法。让老百姓有法治意识,政府首先要有法治意识。从顶层设计入手,省委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又制定了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这正是法治意识的直接体现。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法是把国家最大的信义昭告天下,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反观有的地方,法律规定抵不过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抵不过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抵不过领导批示,领导批示抵不过上级招呼。这是人治不是法治。一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公信力很低,是这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不严格依法办事、不信法守法累积起来的结果。为什么这些地方一旦有“风吹草动”时,政府讲的话百姓不信,反而信网上讲的、手机上传的?这便是主因。

  政府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最起码的前提。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十八大强调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就是要以此取代过去的长官意志。培养法治意识,政府率先垂范,关键就体现在政府应带头守法护法上。概而言之,就是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再有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的权力是一国之民通过法律授予的,法律没有授权就不能做。

  利益多样、观念多元的今天,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这当中,政府率先垂范至关重要。这不仅利于解决具体问题,更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对法治本身的崇尚和信仰。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法定程序”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用语,学法信法守法才会成为全体国民的自觉行动;只有政府和公民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法治中国的建设才可能成功,依法治省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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