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届五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治教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全省教育系统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依法治教之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新阶段。发展不足仍然是我省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教育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少弊端,区域、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边远山区学生 “上学难”、城镇学校“择校热”等问题仍然存在,学校违规招生收费、师德师风不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成教育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必须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既需要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也需要建立教育法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推进教育管理职能转变,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努力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积极推进教育立法立规工作,配合修订教育法律法规,做好与教育立法相关的调研、审议和服务工作,狠抓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制度建设。
必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龙头、基本管理制度为主体、具体配套制度为支撑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校内监督、民主管理机制,形成符合现代学校制度的内部治理结构;全面推行校务公开,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升学政策和生源情况、学区划分、特长生招录信息和转学规定等重要教育信息,便于人民群众知晓、查阅、监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加大学生权益保护力度,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健全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必须提高领导干部、广大师生法治思维。教育工作者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是推进依法治教的题中之义。建立法治教育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特别是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范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处理纠纷的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政治学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教职工考核、聘用、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教职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原则作为加强和改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法制红线不能触碰、法制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坚持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
(作者系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朱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