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
5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西宁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取得的进展,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查找了不足和差距,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作出批示,副部长陈大卫讲话。
陈政高在批示中指出,加强和改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近年来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法治工作还有明显差距。希望同志们认真总结经验,认清不足,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加快完善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制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陈大卫强调,陈政高部长的批示为开好此次会议和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陈大卫总结回顾了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一是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抓手,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为关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以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四是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五是以健全学法用法制度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分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时,陈大卫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面临着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更多的群众期盼。陈大卫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法制机构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围绕“五位一体”,全面促进法治建设;坚持“四个全面”,总揽法治工作全局;遵循“良法善治”,扎实稳步推进法治建设;适应新常态,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
陈大卫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5项法治工作:一是做好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关工作。二是加强指导,积极推进有关立法。各地要尽快摸清立法需求,制订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科学安排立法进度;要更好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立法的民主基础,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三是抓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可受可不受”的案件,原则上要受理,对于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要告知申请人解决问题的渠道;要恪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要正确对待行政应诉工作。四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管理,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办法,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上下衔接。五是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和法规处处长参加了会议。北京、江苏、湖北、四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