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4.03.2018  19:16
   整改方案“1+1+N”

  第一个“1”:全省总方案

  第二个“1”:整改方案的任务清单

  “N”:各地各部门根据环保职责细化“1+1”形成的整改实施方案

  3月22日,为扎实推进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省召开省直部门整改实施方案编制对接会,对各省直有关部门编制的整改实施方案逐一会商,确保编制出科学、合理、可行的高质量整改实施方案。

  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的整改方案设立为“1+1+N”的整改工作体系,第一个“1”是全省总方案,第二个“1”是整改方案的任务清单,“N”则是各地各部门根据环保职责细化“1+1”形成的整改实施方案。目前,我省编制形成的“1+1”整改方案已报送国务院,本次对接会主要是对各省直有关部门编制的整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会议把全省总方案的整改要求逐项落实在整改实施方案中,并对具体整改措施进行了仔细核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不漏项、不缺项。会议强调,承担整改任务的各省直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整改原则,编制好整改实施方案,保障方案可行可达可考核,反馈问题切实解决。要强化沟通协调,省直部门须加强与各市州的对接,确保问题整改协同推进;要加快整改实施方案的编制进度,确保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

  接下来,我省将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周调度,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实施月调度,还将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交账会,并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办、专函专办、公开曝光、行政约谈、移送追责、区域限批等手段,积极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