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纵深推进专项巡察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06.06.2018  08:55

 

一、汇集力量专项巡察“全覆盖”。 整合脱贫攻坚督查组、县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指挥中心及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力量,按照“6+1”模式组建6个巡察组和1个指导组,对全县47个乡镇(街道)146个贫困村实施专项巡察全覆盖,同时对每个乡镇随机巡察2个非贫困村共94个村,实现以点剖面、边巡边改、即知即改。

二、坚持导向开具巡察“体检单”。 围绕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执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维护群众民生民利等方面,透视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责任缺失、工作不力、与民争利”三大问题,对照作风纪律“负面清单”,重点发现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财物、帮扶缺位、数字脱贫等问题,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贪污腐化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抓实整改念牢巡察“紧箍咒”。 建立“三会一通报”制度,通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听取专项巡察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人大、政协通报;同时坚持每两月召开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县级领导就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部署,巡察组向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列问题清单,乡镇党委书记现场签字认领,并分作书面整改承诺,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平昌县脱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