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试点项目扩大文化消费
为探索建立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研究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今年,文化部、财政部首次共同实施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创新性地从东中西部选取典型地区,采取有针对性地促进文化消费政策措施进行试点。
工作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创意产业技术研究院、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分别介绍了东中西部试点政策措施。其中,东部地区将试点以O2O大数据平台拉动居民文化消费,中部地区将就激励居民文化消费进行试点,西部地区将试点居民文化消费(税费)补贴政策。东部试点地区北京市,中部试点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以及西部试点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分别结合试点情况介绍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
刘玉珠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说,文化消费是文化市场长期繁荣的基础,是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升级的主要动力,更是文化产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扩大文化消费还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国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已经具备扩大文化消费的可行性条件,应当在全社会形成关于文化消费作用的共识,以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突破扩大文化消费在体制和机制上的难点,准确把握文化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习惯、环境、能力,关注新兴业态和高科技手段,有效探索试点经验,为在全国范围内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奠定基础。对于试点项目下一步的实施,刘玉珠提出,在前期扎实工作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应着重于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积极总结经验,把握好财政资金的使用边界,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资金,务必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引导效用。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项目从之前单纯支持供给方向同时支持、补贴供给方和消费方转变,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的表现。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不论是通过扩大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还是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文化消费方向进而弘扬中华文化,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在下一步的试点项目工作中,各试点地区将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在推行试点政策措施过程中,收集有关数据并进行政策效果监测,最终形成政策效果评估报告,为在更大范围内推行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会议由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