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驾驶培训机构社会化发展改革

09.01.2015  11:30
     

  为加快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促进驾培行业科学发展,巴中市按照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改革理念和“五个基本原则”(全面放开与达标准入相结合、市场主导与行业引导相结合、公开透明与公平公正相结合、期限经营与质量考核相结合、新增与规范相结合),在全省率先推行驾驶培训机构社会化发展改革,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使驾培市场办学能力、教学水平、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差异化发展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审批从市运管局下放给各县(区)运管机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所属运管机构做好相关事项的承接工作。

  二是实施阳光驾培。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发布驾培机构审批机关,公告许可条件、程序及步骤,公开已有驾培机构等级、数量、年培训能力,供投资者参考;公开运管机构投诉与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受理和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

  三是培育规模企业。县(区)新增驾培机构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常住人口达5万的重点乡镇可新增三级驾培机构。鼓励现有驾培机构扩大经营规模,做大做强、全面提升驾培行业的经营能力。

  四是严格行政审批。各县(区)运管所(局)对辖区内新增及升级驾培机构受理和许可时必须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对达不到相应开业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严把审核关、确保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