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省推行“民告官”案集中管辖异地管辖

27.02.2015  10:46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春华 刘星)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同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为从制度上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今年我省将在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试点基础上,总结借鉴广安市前锋区等法院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管辖。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就是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是指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以及上级法院通过指定方式将行政案件交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围绕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强化司法监督、权利救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了重点修改完善。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准确理解和严格适用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清理各种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着力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

  全省法院将强化监督,依法认真审查行政行为,对被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和滥用职权的,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违法,协调调解要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防止迂回推躲。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完善,提高行政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重点领域行政案件,妥善处理好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准入、新型城镇化、农村产权流转、环境资源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行政纠纷。

  回访

  试点法院感受:

  直接利好是有效排除外部不当干预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从2013年起,我省成都、广安、乐山三地先行先试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管辖,试点近两年来效果如何?记者从省法院获悉,自我省试点后,201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收案同比上升44.13%,创历年新高。乐山中院一位负责人表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最直接的利好,就是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相分离,在较大程度上有效防止和排除外部不当干预。

  省高院有关人士分析三地试点共同成效,认为首先是破解了行政案件立案难。行政案件立案难,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而三地试点后,行政案件受案数大幅上涨。来自成都中院的数据表明,从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该市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90件,受案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25件,增长率达到196.97%,比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增长率高99个百分点。省法院相关人士介绍,“案件数量的倍增,一定程度反映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力度日益增强、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更加畅通。

  行政诉讼外部干扰减少,是试点又一成效。广安市某县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县政府对争议较大的房屋面积未认真调查核实,仅按评估报告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进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后,法院经依法审理,所涉及的6个案件县政府全部败诉。

  乐山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庭也普遍反映,行政审判的受案、审判时的外部压力减轻,而行政机关则普遍感觉到司法对监督依法行政的力度有所增加。2014年该市法院共受理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33件,裁定准予执行14件,准予执行率为42%,同期下降了12个百分点。

  亲历

  法院调解下 6岁娃娃终于上了户

  今年春节,家住广安市邻水县的张明亮,高高兴兴过了一个节。为了给女儿张小惠上户口,他和家人四处奔走,在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的帮助下,终于解决这件困扰一家人的麻烦大事。

  2008年,张明亮女友怀孕,并于当年11月生下女儿张小惠。遗憾的是,小惠出生没有多久,其母亲就离开了家,再也没有音讯。因为孩子尚小,张明亮并没有把为孩子上户放在心上。可一转眼,小惠已经快6岁了,到了上学的年纪。但没想到为女儿上户口却遇到了麻烦。“都不知道往派出所跑了多少回。”张明亮称,由于在外打工,2013年6月,他委托父亲帮助女儿上户口,但派出所以没有结婚证为由,拒绝为女儿办理户口登记。向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解释了情况,希望通过由村委会出证明,来证明孩子的出生,但多次被派出所拒绝。

  无奈之下,张明亮委托父亲到前锋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局为孩子上户口。在法院的依法调解下,公安部门很快为孩子上了户,张明亮表示“很满意”。(此文中人物系化名)

  对话

  案子集中了 行政审判力量也应集中

  当前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管辖的司法实践中,是否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在全省全面推行此项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如何注意避免或破解难题?记者采访了改革试点亲历者、广安市前锋区法院院长卿兵。

  记者:试点实践中,遇到哪些较集中困难和问题?

  卿兵:在近两年的试点实践中,的确遇到一些较突出问题:一是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成本上升,我们梳理试点以来400多件案子发现,尽管法院采取了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措施,尽量减少当事人讼累,但一个行政案件中,当事人至少要跑两次法院,诉讼地距离越远,当事人和法院的成本会越大。二是集中管辖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非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审判力量赋闲浪费,现在前锋法院行政案件年受案数是试点前全市各基层法院总数两倍多,但行政庭只有6个审判人员。此外,一些行政机关消极应诉;行政案件上诉率较高,信访化解难度加大也是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记者:破解上述难题,你有何建议?

  卿兵:首先,从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出发,我们将尽量做到当事人走的路让法官来走。其次,我们也希望能早日实现人、财、物由省上直管,目前案多人少一个重要原因是,案件虽然集中了,但人员编制、装备经费却没有对应地集中。我们了解到,江苏宿迁市宿成区法院在试点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时,由省院统一调配,将原来法院负责行政审判的人员、经费、装备同时进行集中,很好地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希望全省在下一步改革中能够借鉴这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