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廉政食堂”渠县狠刹“吃喝风”

09.05.2015  13:52

接 待
  实行“同城不接待”原则;接待时,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或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费 用
  “廉政食堂”服务主要分为公务接待和乡镇节俭用餐两种。公务接待人平消费不超过30元;伙食团每天15元。
检 查
  对 渠县 全县60个乡镇、120多个县直单位及所辖单位招待费及生活费开支情况监督检查。
   渠县 纪委审查招待费报销凭证。“公务接待中人均消费不超过30元、同城之内不接待……”13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 渠县 纪委获悉, 渠县 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大力推行“廉政食堂”制度。

“廉政食堂”
人均消费30元以内

  “截至目前, 渠县 60个乡镇均建立了‘廉政食堂’,全县乡镇招待费用连续两年下降50%以上。”为了让“吃喝禁令”不走过场,减轻基层接待负担, 渠县 全面推行乡镇“廉政食堂”制度。根据制度的要求,乡镇公务接待和工作人员用餐都在食堂进行。
  记者从 渠县 纪委了解到,公务接待中,根据接待对象人数限定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或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人平消费不超过30元。此外,还实行“同城不接待”原则,严禁乡镇之间、乡镇和部门之间以任何名义相互宴请、相互招待。

官员“吐槽”
回家吃饭算是改善生活

  13日,记者在 渠县 的某乡镇了解到,“廉政食堂”服务主要分为公务接待和乡镇伙食团节俭用餐两种。据一位乡镇官员介绍,除了公务接待上的变化,乡镇干部的伙食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每天消费就15元。
  他背了一下一天的菜谱,早上馒头、泡菜加稀饭,中午就是“盖饭”,有时是烧白、有时是蒸肉。“以前一般是围一桌,至少也是四菜一汤。”他“吐槽”说,以前吃了不想走,现在回家吃一次,就是改善生活。“不过,在吃的这块上,每年的费用至少要比以前节省三分之一”。

严肃查处
12个单位“超标”被处理

  “目前有12个单位因‘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管理不规范被严肃处理”。据了解, 渠县 纪委还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等多种方式,强力整治公务接待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 渠县 接待管理办法》,对全县60个乡镇、120多个县直单位及所辖单位招待费及生活费开支情况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招待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生活费和招待费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此外, 渠县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常态监管机制,建立了健全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长效机制和公务接待内部审计制度。(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宦小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