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推行“两制四化”模式监管科技项目

21.06.2016  18:10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市科知局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坚持关口前移、全程监督,推行“两制四化”模式,加强科技项目监管。

“两制”:一是凡是申报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的,必须经所在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一份给市科知局备案核查。二是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取消其申报国、省科技项目资格。

“四化”:一是严把申报审核关。实现现场考察制和项目单位法人承诺制,防止申报单位以无报有、以小报大等套取或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在申报审核中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推荐明显存在经营困难、无法满足项目实施条件或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项目,不准推荐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科技项目,不准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科技项目,不准推荐对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科技项目,不准推荐重复申报和重复研究的科技项目。二是严把项目实施关。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三书七有”(即:项目申报书、课题任务书、经费预算书;有项目实施人员、有项目实施现场、有项目实施记录、有项目实施标牌、有项目执行报告、有项目经费专帐、有项目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实施科技项目。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绩效考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并限期整改。实行项目全程跟踪督查,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经费监管关。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专户,专款专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坚决杜绝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和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行为。全面推行科技项目经费审核拨付制,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任务书经费使用范围进行开支,积累到一定数额后,将票据提交到县(区)科技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划拨经费。四严把结题验收关。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要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力争项目结题验收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