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08.03.2016  16:56

关于推荐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的意见》(川职改〔2008〕7号)精神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质量,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出版广电行业企事业单位、高校中符合条件的专家。已进入相应系列专家库、评委会的专家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行业规定和评审纪律。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四)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本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其业绩为同行公认。

1. 出版专业:具有出版专业编审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根据推荐条件,行业有关集团可推荐专家1-2名,其他单位可酌情推荐专家1名)。

2.影视艺术专业:具有影视艺术一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或影视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3.广电播音专业:具有播音指导专业技术资格,或主任播音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4.广电新闻专业:具有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或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5.广电工程专业:具有教授级高工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6.民族语言翻译专业:具有译审(或编审,民族语言)专业技术资格,或副译审(或副编审,民族语言)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公开选聘、平等竞争”的原则,由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和《推荐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一览表》(详见附件),所在单位推荐,主管、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局人事处。省局组织业内知名专家根据入库专家条件拟定入库专家建议人选;拟入库的出版、影视艺术、广电播音专业专家经省局职改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入库;拟入选的广电新闻、工程、民族语言翻译专业专家由省局职改领导小组审定。

(二)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实际业绩。推荐工作要坚持条件和标准,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人选中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可优先考虑。

(三)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未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评选资格。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同时报电子版),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专利证书、论文著作目录复印件一式一份附于推荐表后。

(二)《推荐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

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报送安排

各地、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19号2号楼208室(邮编61001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森林(028-86696715),钱霞(028-86694982)。

 

附件:1.《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推荐四川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一览表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