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力推动藏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1.02.2014  18:19
     
  一是强化藏区创建活动的“五结合”,即将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相结合、与民生改善扶贫帮困和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与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当地各族群众的发展愿望和特色服务相结合,推动藏区稳定发展,民生改善。
  二是启动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示范村寨、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景区评选工作,全省藏区有2个社区、10个村寨、3所学校、2个企业、2个景区被命名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阿坝州命名了27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村、3个示范社区。甘孜州召开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作为创建活动的主线,组成工作组深入维稳重点县走基层、访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藏区惠民富民政策。省政府追授了菊美多吉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三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藏区“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相结合,将民族团结纳入了“民族团结进步新村”、“民族团结村寨”建设内容。
  四是实施藏区文化推进工程,专项投入560万元,用于打造藏区2台民族文化精品大戏、12个藏区基层民族团结宣传文艺演出骨干团队,用文化占领宣传阵地,吸引群众、影响群众、凝聚群众,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