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动扶贫开发 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 省扶贫移民局社扶处小组赴达州开展《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宣讲工作
6月1日起,《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四川省首部针对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让贫困群众充分了解掌握《条例》各项规定要求,有效扩大《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省扶贫移民局社扶处宣讲小组王正洪处长一行于5月31日至6月2日赴达州市开展宣讲工作。
宣讲小组首先深入宣汉县清溪镇常宁村走访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贫困原因和生产生活状况,为他们赠送《条例》,鼓励他们要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争取早日脱贫致富。随后召开了村民座谈会,座谈会由宣汉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李良主持,市局张洪波局长就宣汉县作为省局宣讲《条例》的首站原因作了说明。省局王正洪处长指出,在这里召开宣讲会是让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贫困群众全面准确的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精神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全面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就如何贯彻《条例》做了强调。第一,《条例》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保护,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例》内容与时俱进、亮点纷呈。一是贯彻了精准扶贫的要求;二是构建了大扶贫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了扶贫开发措施; 四是确保了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五是确保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到位。
座谈会后,宣讲团一行前往市级帮扶村清溪镇马伏村调研社会扶贫开展情况。在该村帮扶办公室中,王正洪处长一行认真查看了驻村帮扶日志和帮扶规划,希望驻村帮扶人员要沉下身子,切切实实的为帮扶村解决实际问题,让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