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全省率先推出街道行政和社区法定职能清单

22.11.2014  12:48

    “不在街道行政事项、社区法定职能事项清单内的工作,街道有权说不!比如统计辖区内的单位建筑能耗,就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一类的工作需要占用街道社区很多资源,但实际上并不是街道的法定行政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到底哪些才是街道、社区应该承担的工作项目?昨(21)日下午,成都青羊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推出街道办事处行政事项清单和社区法定职能事项清单。

    “现实中,街道社区从事的各项工作与法律规定有不少出入。”青羊区法制办主任黄友静表示,为了进一步厘清街道、社区的权力边界和法定职能,青羊区法制办耗时3年,对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四川省、成都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检索,梳理出与街道、社区实际工作相关的行政事项和法定职能清单。

    记者注意到,街道行政事项和社区法定职能事项被分别制作成两本薄薄的小册子,方便市民和基层工作人员查询。街道办事处行政事项被分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部分,共计19大项、218小项;社区法定职能事项则包括自身建设、社区安全、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农村事务5大项、234小项。

    “青羊区创新推出的街道行政事项、社区法定职能事项清单在现阶段算是独一份。我们计划继续把这项工作推广到乡镇。”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能够让街道、社区明白“何事该做”“何事不该做”,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能够厘清街道、社区与行政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避免行政权力乱下放,增添群众办事环节。

    据悉,下一步,青羊区将根据新的法律规章及实际工作情况,对各层级权力、职能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根据各层级的权力、职能清单再造工作流程,以便民、快捷为目的,确保青羊区各部门、街道和社区依法行政。(谭雨 记者 李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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