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实际,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省疾控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邮寄资料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
报名地点:省疾控中心人力资源处(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1份;
4.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7、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核招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所申报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招聘方式及要求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在省疾控中心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由省疾控中心规定期限,到指定医院完成规定项目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省疾控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和省疾控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省疾控中心收集汇总后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最终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28-85589309
2、监督电话:028-85587210
附件1: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doc
附件2: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