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暨四川省首个 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新闻通稿

24.04.2019  21:30

 

  2019年4月25日,是国家确定的第33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也是四川省首个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月(4.25-5.25)活动启动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防控传染病、接种疫苗最有效”。免疫规划就是利用安全有效的疫苗,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对儿童和相关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提高儿童和相关人群免疫力,以达到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的目的。免疫规划工作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是我国卫生事业中成就最显著、影响最广泛的工作之一。

一、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预防接种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我省预防接种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医疗卫生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巨大成效,为保护人民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通过普种“牛痘”,全国于1960年消灭了天花,我省于1958年已无天花病例报告,比全国提前2年。在脊髓灰质炎和麻疹疫苗问世以前,我省脊髓灰质炎年最高报告发病率达2.42/10万,麻疹年最高报告发病率达1313.47/10万,流脑、百日咳、流行性腮腺炎、甲肝和乙肝的发病也居高不下。1978年,中国政府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工作,将4种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儿童实施免费接种,开启了我国免疫规划工作新纪元。2007年,中国政府决定将“4苗防6病”扩大到“14苗防15病”,成为全世界财政投入最大、纳入疫苗最多、预防病种最全、受益儿童最广的国家之一。

二、我省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为保护儿童健康,提高儿童接种率,我省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强化疫苗的冷链储运,有效管理,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运输和使用。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疫苗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免疫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为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我省于2005年制定了《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接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目前我省已建成AAA级及以上预防接种门诊953个,占18.29%。2012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目前已建成47个免疫规范示范县(市、区),以点带面推动我省预防接种服务的全面提升。全省各地不断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2019年,21个市(州)的167个县(市、区)建立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平台,实现流动儿童异地接种,全省5211个预防接种门诊实现了百度地图在线查询,方便流动儿童家长就近选择接种门诊。通过实施扩大免疫规划,我省已连续26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连续15年无白喉病例报告。通过持续实施41年的免疫规划工作,全省有3000多万儿童得到疫苗保护,避免了相关传染病感染、实现了健康快乐成长。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下降,为提高全省人均期望寿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我省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非计划免疫接种的医疗服务费用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指出“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医保发〔2018〕7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非计划免疫接种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有效降低我省城镇职工接种第二类疫苗的经济负担,提高预防接种的积极性,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我省将从2019年4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省预防接种宣传月活动。活动将紧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非计划免疫接种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政策,同时加大对手足口病重症危害和预防措施开展重点宣传。

  2019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暨四川省预防接种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金牛区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牛区卫生健康局、金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全省各地将采取网络直播、手机APP推送、小视频推送、新闻媒体报道、专家咨询讲座、宣传材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