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庭工作机制 主审法官办案谁判决谁负责

23.07.2014  18:39

    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庭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探索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方便群众诉讼。7月22日,记者从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上获悉,四川省将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完善司法责任制,在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创新方面进行多项探索。

    当前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大多是案情简单的一审民事、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较多的特点,根据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鼓励各地法庭根据各自实际,探索符合当地法庭工作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如人员力量较强的中心法庭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办案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省法院鼓励各地法院探索扩大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范围,由人民法庭就近就地高效处理民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基层法院机关民庭处理比较疑难复杂的案件,并探索试行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要素化改革,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继续探索建立专业化人民法庭,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法庭,根据当地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件类型,设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专业人民法庭或巡回法庭,以专业化审判实现审判的增效提质。

    省法院要求各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接地气”的特点,科学设置人民法庭,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审判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既方便群众诉讼,又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同时借助全省法院信息化办案优势,不断探索和完善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为强化完善人民法庭便民利民措施,省法院将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建设专项活动。(记者 刘春华)

原标题: 主审法官办案 谁判决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