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人大探索创新六大机制 力促建议办理落地

22.12.2015  12:34

  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代表议案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既然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权力的行使者,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力的主要形式,那么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其办理落实过程就是权力机关权力运行的延续和深化,其办理落实情况的好坏,直接反映权力机关的监督效率。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把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地见效作为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职激情、发挥代表监督作用的核心,积极探索实践,创新议案建议形成和办理监督六大机制,力促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

  机制一 建议内容早谋划

  代表议案建议能否得到办理落实,其质量的高低是基础。只有贴近群众,切合实际,具有办理价值,在承办者的管理服务权限之内,通过承办者的努力能够解决的建议,才算是好议案、好建议。怎么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呢?纳溪区人大在人代会前的准备工作上下足功夫。

  首先是注重代表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两年来,区人大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省市人大的高层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120余人次;全区15个代表小组开展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履职精要、怎么搞调查研究、怎么写议案建议等专题培训30多场次,参训人员达490人次。其次是注重履职交流,提升实践能力。从2014年起,区人大组织召开代表履职交流会分片区、全区性交流会9次,共有46名履职突出的代表交流了他们的履职实践和心得体会,很好地起到了言传身教的作用。第三是注重搭建平台,夯实调研基础。加大邀请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力度,在环保法执法检查和林业工作等专项工作评议活动中,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参与面分别达到100%和50%以上;邀请了72名基层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尽量组织代表们参加、了解“一府两院”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视察了区政府的素质教育、区法院庭审等工作;人代会前,常委会专门下发指导性文件,要求各代表小组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活动,集体讨论议案、建议课题,统筹安排,扎实开展调研,反复修改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材料,为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打下基础。

  机制二 办理监督全覆盖

  实践中,建议办理工作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和主观认识的限制,不是自然而然就会得到承办者重视的,这就需要科学而有力的监督机制去推动。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总结经验,从2014年起,实行建议办理监督全覆盖。

  一是领导督办全落实。区人大领导不仅每人牵头督办一件重点建议,而且对其他建议也按照各自联系的部门进行督办,同时各委室也归口督办有承办任务的联系单位。二是领办责任全分解。实行“一府两院”分管领导签字领办制度,并负责统筹协调主办、协办单位形成建议办理合力。三是督办过程全参与。区人大人代工委加强与“一府两院”督查部门的联系,协同开展建议办理动态督查,参与分办、领办、面商、征求意见、回复、回访等全过程,全面掌握建议办理的真实状况。

  机制三 收集真实满意度

  建议办理答复以后,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是否满意,本来是用来监督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促进问题解决的一个手段。但在过去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程序方式有问题,由承办单位去当面征求代表满意度,并以这个满意度作为督查考核的标准,使得本来应该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建议办理工作,演变成了承办单位只要得到代表签的“满意”二字就算数了,于是有的承办单位就采取了“好酒好菜招待、大讲客观困难、大倒工作苦水”等方式,在还没开始进行实质性办理的面商阶段就拿出《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征求意见表》要代表们签字表示“满意”。这种现象导致代表建议的作用被弱化,建议办理工作被虚化,代表们的履职激情被淡化,最终损害的是权力机关的权威。

  区人大常委会也看到了问题的症结和不容忽视的后果,从2014年开始,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征求办法进行改革,建立了“代表小组征求建议办理满意度”办法。具体方式是通过区人代会、区政府建议交办会等会议广泛宣传,告知承办单位不再自己去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是否满意,代表们也不用当着承办单位的面表示对建议办理是否满意;承办单位需向代表随时通报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建议办理满意度的征求时间集中在每年8月上旬到9月上旬,具体工作由各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询问代表们的真实想法、看法和后续建议意见,收集完成后将《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征求意见表》直接报送区人大,再由区人大将满意情况反馈给区政府和“两院”督查部门。通过改革,建议办理工作得到重新加强,代表们“被满意”现象有了较大改变,去年来有7件不满意建议被责成重新办理或继续办理。

  机制四 办理情况公开晒

  人大监督力量的源泉在于公开,让广大代表和群众参与。从2014年起,区人大总结以往的建议办理工作是“承办单位对代表个人,即使办理得不好,知晓的人也不多,监督声音不强”的现象,决定推行“代表集体对承办单位发声”的形式,由各镇、街道人大在8月份以后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公开交流、晾晒建议办理情况,各代表小组将晾晒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区人大相关领导和委室,再由区人大反馈给“一府两院”承办单位进行查漏补缺。通过这两年的公开晾晒,有3件建议被要求重新分办,有30多件办理相对滞后或办理不积极的建议被催办督办。区人大还将逐步实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部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公开,增强监督实效。

  机制五 办理工作两审议

  抓代表建议办理监督,是凝聚全区人大代表力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的有力手段和有效形式,也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抓手。今年2015年起,区人大常委会于8月份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对区人大确定的重点督办件的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于10月份全面听取所有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两次审议,把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上升为常委会审议意见,送达承办单位整改提高,大大加强了相关部门的办理责任意识和办理效率。

  通过一系列机制的有力运行并发挥作用,2015年,全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100%。刘光琴代表介绍,她和其他几位代表提的关于加宽通村水泥路面的建议,区交通运输局给代表们介绍了村道改造规划、项目申报审批、实施进度计划等详情,按照这个方法,连村村道的改造加宽建议能得到较好地解决,她今年的“满意”是真正的满意。

  机制六 大力褒奖好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实施“优秀建议”在人代会上表彰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参与每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上联合对先进办理单位进行表彰活动。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优秀建议评选办法和标准,即:围绕中心,注重大局,贴近实际,反映民意,调研扎实,建议科学,操作可行,针对性强,社会效益和价值较大。

  近两年来,区人大加大建议表彰力度,对16件优秀建议进行了表彰奖励,不仅发文进行精神鼓励,而且邀请部分撰写优秀建议的代表当“老师”,讲授优秀建议形成过程,交流撰写建议的心得体会,传授经验诀窍。如袁国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客运交通发展力度的建议”在2014年人代会上获得表彰,该建议站在关注群众安全方便快捷出行的高度,通过区政府相关部门努力办理,解决了农村私车非法运营、两轮摩托车超载拉客等违法、违章问题,全区新开通了30多条农村小客运线路,既发挥了现在通村水泥路的效益,又保证了群众安全。他也多次到镇街代表培训会上介绍履职经历和经验体会,代表们都亲切地喊他“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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