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不让前夫探望孩子她被纳入“老赖”黑名单

13.05.2016  13:49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5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获悉,成都一张姓女子离婚后,因不肯按照离婚协议让前夫严某探望孩子,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日,张某就自己被纳入“老赖”黑名单一事,向武侯区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的申请书。

2015年7月,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武侯区法院主持调解下,张某与严某达成离婚协议:二人自愿离婚,孩子随母亲张某生活,父亲严某每月5日前支付孩子生活费4500元至18周岁,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50%,至孩子独立生活止。

在孩子的探视方面,张某与严某作了详细的约定:严某每月探望孩子两次,每次不超过48小时。严某接送孩子的时间为周六上午8时30分起至周日下午20时止……2015年8月,严某向武侯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对张某协助严某行使子女探望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严某称,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致使其无法行使探望权。严某申请了探视权执行后,张某也向武侯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张某称,离婚后,严某一直拒绝支付孩子生活费、早教费、医疗费用共计20433.6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经过执行法官协调沟通,严某支付了全部抚养费及教育费、医疗费。此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见张某及其代理律师,反复劝说希望张某配合探视,但张某以各种理由不同意执行探视。今年4月,张某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没有欠钱,为什么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某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双方达成的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曾与严某一同前往张某住处,执行探视,但是张某不配合。同时,法官多次向张某提出配合探视,张某仍找各种借口推脱。张某的行为,都可以认定其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5月10日,张某向武侯区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对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提出异议,目前武侯区法院正在办理立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