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多家企业排污致重金属污染 环保人员涉受贿

13.05.2014  14:15

2013年12月,浙江卫视《问水面对面》栏目曝光了宁波奉化的一些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昨天(12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被曝光的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被告人因违法排污及行贿被判刑。

孙某从2007年开始经营氧化厂,主要进行铝氧化、电解抛光业务。铝氧化生长线共需要经过数道工序,将铝产品用三酸(硝酸、硫酸、磷酸)进行泡化、用清水清洗产品、在氧化池内用低浓度硫酸侵泡、产品上色烘干。在这些工序中,每次清洗产品的过程,都会有酸成分的废水产生。而电解抛光在进行过程中会有硝酸和硫酸的去油过程,在清洗时也会产生带有酸成分的废水,而这些废水中还含有铜、铬、锰、镍等成分。

孙某表示按照日常的业务量,每天会产生30多吨的废水。而他们也设置了专门的废水处理装置,孙某说每吨水的处理成本大概在28元左右。但该废水处理装置只能简单的处理其中的酸和总磷成分,并无重金属的处理功能。而这些废水在经过中和、脱磷后就直接进行了排放。

孙某表示,环保部门在检测时候并未直接检测其中的重金属成分,而且其他的电镀厂也都没有对重金属进行处理。

而在2013年有记者对该厂进行暗访时,发现该厂的排放口水质呈酸性,孙某表示厂里的废气处理设备已经用了5年,老化严重,在对废气进行处理时每个废气塔里的喷淋水都会漏到地面上来,经过与废气中和的水都是呈酸性的,而这些水有部分会随着雨水沟直接排放,不会再经过废水处理系统了。通过这个废气设备楼出来后的废水每天大概有6吨左右。孙某表示该废气塔一直都在进行维修,但漏水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后环保部门经对该厂排口水样检测,该水样中重金属镍含量为1.86mg/L,已超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

在这些年的经营过程中,为了得到环保部门对其企业的关照,从2010年到2013年,江某分别向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的两名执法人员行贿13500元和38000元。(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