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场排污权交易活动千余吨排污权被争抢

28.09.2014  13:10

  东快讯 (记者陈雪芳)485.2吨二氧化硫、959吨氮氧化物的排污权,在不到20分钟时间内便争抢一空。昨日,福建省首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活动举行,福耀玻璃、漳州旗滨玻璃这两家有富余排污权出让的企业共交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444.2吨。这一活动标志着,我省将进一步促进企业采取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污技术减排、获利,形成“谁污染,谁治理”、“多排多缴”机制,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改善环境质量。 

  昨日上午10时许,在福州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大厅,短短8分钟时间内,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出转让的86吨二氧化硫排污权被争相竞价一空。在随后的三场交易会上,该公司和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共计1358.2吨(包含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也被到场的数家企业争相竞购,比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增值共计687.45万元。这是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首场交易会。

  据了解,美国早在1976年就开始实行排污权交易政策,促进了排污单位主动治污、自觉减排,使美国既提前三年完成了酸雨治理任务,又节约了60%的污染治理费用。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发达国家也相继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实践。我国从2007年开始进行试点,目前已有浙江、江苏等14个省(区、市)在全省推行,我省龙岩市在2013年已实施。2014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指出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实施范围,即2014年先行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光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力争在2016年在所有工业排污全面推行。

  我省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为国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现阶段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交易会上,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排污权交易对于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加强污染治理,形成富余排污权无偿用于本单位(集团)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或出售获利。对于政府而言,则可以通过调动企业参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积极性,可以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旨在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企业采取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污技术减排、获利,形成“谁污染,谁治理”、“多排多缴”机制,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改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