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出台 2020年 城镇50%新建建筑达“绿标”

19.05.2017  12:03
制图杨仕成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星期四早上8点,家住成都市南三环外侧的吴涛因公要赶到东三环外,从小区出来,他骑上共享单车,1公里后到达一处共享汽车点位。在这里,他换乘分时租赁的新能源汽车,经三环路到达目的地。“遇到自己的车限行,这就是最快又最省钱的方式,”吴涛告诉记者,这一趟用时28分钟,花费不到20元。

  为吴涛提供便利的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如今写进《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成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内容。

  据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消息,工作方案定于5月19日公开。文中确定2020年全省碳排放减少目标,以及进一步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各项措施,亮点频频。

  到2020年四川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力争达到10万辆

  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是推动四川城镇化低碳发展的抓手之一,具体目标是“构建全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和以低碳运输方式为主的低碳物流体系”。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包括完善公交优先,建设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发展“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另外,鼓励公共机构、私人和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力争达到10万辆。

  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可知,四川省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已经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其中一项表率行动包括“在10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工作,指导成都市、绵阳市、德阳市有序开展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试点。

  四川建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首家机构获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资格

  按照工作方案,四川将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性法规及相关配套措施,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同时,积极建设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立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体制相衔接的省、市(州)两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结合省情分解下达,督促符合纳入标准的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早在2011年10月,国家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不久前,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获得国家碳交易机构备案,成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非试点地区首家、全国第八家碳交易机构。这是四川跨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行列的重要标志,对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记者同步了解到,《成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也已印发,以此为行动指南,成都将构建6大绿色低碳体系等。

  三年后城镇50%新建建筑

  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工作方案中,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值得关注,比如全省分区域分阶段逐步推进居住建筑执行65%的节能标准,也就是在当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约65%。

  以提高基础设施和建筑质量、防止大拆大建为重点,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到2020年,城镇5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四川将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化改造。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到2020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大型公共机构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5%,重点监控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30%。

  根据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划,“十三五”期间该局将实施太阳能光电利用项目6个,装机容量300千瓦以上,打造公共建筑绿色节能减排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