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以渔破除扶贫坚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深刻揭示出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已使6亿人口脱贫,但是,贫困地区发展滞后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仍然十分困难。数据显示,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虽然比上年减少了1650万人,但仍然有着庞大的数量———8249万人,相当于一个德国、两个阿根廷、3.5个澳大利亚的人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并且第一次明确政府年度减贫任务———1000万人以上。
扶贫是衡量社会公平、民生福祉的“温度计”。我们要完成 “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的目标,就必须找准 “致贫原因何在” “如何针对这些致贫原因进行帮扶” “帮扶效果如何”等问题,有的放矢。
就业无疑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的有效措施之一。世界银行行长金墉认为,经济发展对于减少绝对贫困人口和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至关重要,但如果要加快大量贫困人口的脱贫速度,需要为贫困人群创造更多工作机会和更多直接扶贫项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就明确将 “就业促进”作为专项扶贫的内容之一。
下列两组统计数据,也能很好地证明就业对收入增加的作用。一是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近日发布报告指出, 2013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519元, 其中, 工资性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使得贫困地区就业机会增加。随着非农就业比重提高,以及工资水平较快上涨,2013年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增长22.7%, 对全年增收的贡献率达到53.3%。二是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9亿人, 其中, 外出农民工1.66亿人。 2013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2609元, 比上年增加319元, 增长13.9%。 农民工收入已经占到农民人均收入的50%。
今年5月份颁布的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更进一步要求,各省 (区、 市)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该方案要求各省(区、 市) 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当前,扶贫开发处于攻坚期。有专家指出,全国扶贫对象容易脱贫的大都实现了脱贫,剩下的地方大多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贫困问题呈现区域性、综合性的特征,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繁重。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我们必须依靠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力度,改善群众发展环境;提供帮扶政策,使贫困人口获得更多经济资源;增强贫困人口参与增加收入活动的能力,为他们创造更多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