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0岁娃捡钱包 索要自行车是否为美德打折

16.07.2014  14:54

  

  捡到钱包,是无偿归还失主,还有有偿换取酬劳?7月15日,一位十岁男孩捡钱包,引发了大家对传统美德的大讨论。

  事情的起因在7月14日中午,李先生乘坐公家车,一时大意将钱包遗失在座位上,一天之隔,有位女士自称自己的孩子在公交车上捡到了李先生的钱包,通过钱包内的信息拨通了李先生的电话,在核对身份之后李先生对帮他找到钱包的人非常感谢。

  但半个小时不到,他的心情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天堂到地狱,因为拾到钱包的人竟然主动开口索要酬劳,而且开口就是1000元。

  李先生说,钱包内虽然有卡,有身份证,有现金,但1000的报酬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钱包本身的价值,随后,对方又说,如果李先生不给,就把李先生的钱包扔掉。

  

  李先生觉得,这样的行为纯属欺诈,因此报警了。通过警方,李先生得知,对方是在成都温江给他取得的联系,是舍弃钱包,还是一追到底?

  李先生按照警方提醒,试图稳住对方,和对方讨价还价,表明自己愿意支付报酬200元,但是对方坚决不同意,并表示,如果是被其他人捡到不给他就什么都没有。李先生说,对方自称经济条件勉强温饱,家中育有一儿一女,捡钱包的是十岁的儿子,买自行车是孩子持续三年的心愿,想用1000元为孩子买自行车。

  听到对方的讲述,动了侧影之心的李先生,应约定去到温江,由李先生埋单,孩子自己选择了一款价值三百元的自行车,钱包以这样的方式又回到了李先生的手中,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他所反映出的问题却引发了大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