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渔民误捕野生中华鲟 确认体征正常后放生

17.12.2013  21:35
图为:捕获的中华鲟。 沈畔虞 摄 图为:渔政人员正在放生中华鲟。 沈畔虞 摄

  中新网舟山12月17日电(见习记者 王译萱 通讯员 沈畔虞) 近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出海的渔民如以往般在东海海域拖虾作业,等到第三网拖上来后,渔民竟然发现了一条尖嘴、长方形的“怪鱼”在网窝里翻腾。船长唐裕通感觉这条鱼不同寻常,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但更令他感到意外的是,经鉴定,这“怪鱼”竟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

  据唐裕通介绍,当时捕获这条“怪鱼”时,其身长约3尺半,吻尖而突,口在腹下呈“”字形,背部有5行菱形骨板,口前有4条触须,背部有一条类似“电线管”的东西。

  “当即,我们将两头的渔网剪破,小心翼翼地把‘怪鱼’取出单独放入蓄水池。”唐裕通表示,在确认该鱼不会立即死亡后,他便向地方政府汇报了该情况。

  接到渔民反映的情况后,嵊山镇渔办会同当地渔政部门第一时间赶往码头,去一探究竟。

  经工作人员鉴定,这条“怪鱼”为野生中华鲟,体长1.2米、重达20余斤。同时,工作人员还对这条“怪鱼”做了现场检查,发现它的头部有细微擦伤,但是其他体状良好,符合放生条件。

  据悉,中华鲟又称鳇鱼,是水生物中的“活化石”,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类的祖先在地球上已有1.4亿年的历史,被称为“活化石”,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主要分布于长江干流。

  面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嵊山镇副镇长何英俊当即表示:“水深的海域污染小、礁石少,可以立即放生中华鲟。

  为了找到合适的放生地点,工作人员搭乘渔政船,在经过十多分钟的船程后,将船停在了距离陆地较远的深水区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工作人员担心中华鲟会因为缺氧而死亡,就把它放入通有氧气的养殖池内精心保护。

  到达目的地后,大家小心翼翼把中华鲟地抬起来,缓缓地放到海面上。只见,中华鲟获得了自由后,立即欢快了起来,在水上打了几个滚,水花四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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