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5家超标排放企业 或将被“按日计罚”

03.04.2015  12:44

 本报讯(记者 冉倩婷)4月2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近日,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对2015年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废水超标排放的5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若这5家企业在一个月后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将被实施“按日计罚”处罚。

  或将被“按日计罚”的5家企业,分别是成都市的龙泉驿区和新津县国家、省重点监控企业。此前1月,都江堰市黎明纸制品厂就曾因违法排污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随即自行全面停产,实施污水处理站的升级改造。“通过该企业及时自行实施停产并开始污染治理,成都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决定对其终止进入‘按日计罚’程序。”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目前来看,“按日计罚”正在对成都的违法排污企业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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