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店里遭挂伤?男子持枪勒索被判入狱

06.12.2013  08:40

南充一男子在按摩店消费后,以身体被挂伤为由,持枪向按摩店老板进行威胁,索要现金4500元。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

今年5月的一天凌晨,杜康和朋友徐浩来到南充市金泉路一按摩店做按摩,按摩完后,杜康以按摩技师在按摩途中将其身体挂伤为由,找到按摩店老板唐彬索要钱财。正当此时,有几名男子来到按摩店,杜康误以为唐彬叫人来帮忙,便让徐浩在店里等候,自己返回家中,拿出藏在家中的自制散弹枪及子弹后折返回按摩店,持枪对唐彬进行威胁,要求唐彬与其到茶房解决,向其索要现金4500元。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杜康、徐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杜康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近日,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杜康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徐浩犯敲诈勒索罪,免于刑事处罚。记者刘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