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灾区震损堤防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01.11.2015  13:09

    “4.20”芦山强烈地震对我省震区水利工程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堤防等防洪设施受损严重,给今年安全度汛工作带来较大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加快震损堤防应急除险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各地落实了震损堤防行政、技术、监测责任人。
现将《四川省“4•20”芦山7.0级强烈地震震损堤防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做好震损堤防防汛安全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附件:四川省“4•20”芦山7.0级强烈地震震损堤防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3年5月1日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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