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银行卡境外被盗刷20万 挂失后自己无法使用

17.10.2015  12:25

  卡在身边,却接到银行发来的18条境外刷卡消费授权短信;办理了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想要冻结这18笔款项,却被告知无法冻结;联系了开户行请求帮忙拦截,却在3天之后,又收到连续18条扣款短信,自己的银行卡就被扣走了约20万人民币。这让达州市民瞿女士有些无奈,明明挂失了,钱怎么还是被扣走了呢?

  对此银行方解释,在瞿女士第一次收到18条境外刷卡消费授权短信时,这些钱就已经被冻结,已经形成消费事实,虽然这笔款项还存在瞿女士的银行账户上,但她已无权支配。事后进行的挂失,也只能将她卡上未被冻结的款项冻结,无法冻结此前已被冻结的资金。目前,警方已按电信诈骗对此事立案,银行方怀疑,瞿女士的银行卡可能是被复制了。“我卡还在身上,几年没出国了,1年内的POS机消费也只有2次,怎么就被复制了呢?”16日下午,瞿女士来到了自己的开户行,递交了退款申请书,要求退回自己被盗刷的20余万现金。

  “他们至今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却一再追问我事发前银行卡是否得到妥善保管,怀疑我卡被复制了。”瞿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自己除了在几年前去过一次韩国,已很久未出国,并且为了这事自己还专门去打印了一份一年内的明细,显示只在国内刷过两次卡。瞿女士称,就在收到短信的那3天内,为了证明自己的银行卡一直在身边,她还专门在柜台用银行卡往账户内存入现金100元,将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以此证明“人卡未分离”。

  16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了瞿女士的开户银行,据该支行鲁行长介绍,银行也已经配合警方开始进行调查,但具体何时能追回款项,还需要等待警方破案。

  “在客户第一次收到那18条短信时,那笔钱就已经被冻结,虽然在她的账户上还有显示,但已经无法支配。”鲁行长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瞿女士的银行卡当时是在加拿大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内刷卡消费,由于瞿女士卡内的币种是人民币,境外消费时,是以其他币种进行结算,所以不会立即扣款,只是将这笔款项冻结。后续会进行一个购汇的流程,扣除瞿女士卡内当时汇率等值的人民币,所以瞿女士才会两次收到18条短信。

  “挂失也只能冻结其卡内未被冻结的资金,已被冻结的部分,银行也无法再冻结。”对此,鲁行长还打了个比方。他介绍道,假如储户卡内有50万资金,法院通过司法途径冻结了储户卡内的20万元,储户来办理挂失,银行也只能冻结剩下的30万,因为另外20万已经不是储户能支配的了,这是同一个道理。

  鲁行长表示,对于瞿女士提出的由银行先退回其损失的款项要求,自己无法答复,只能汇报上级分行。目前自己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资料,争取早日破案,挽回储户的损失。

  成都商报记者 周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