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员为拿好处 “指导”伪造结婚证 骗地铁拆迁款
拆迁员为拿好处 “指导”拆迁户造假多得400万补偿 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5年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利用负责地铁6、8号线部分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某拆迁公司拆迁员胡北安收受被拆迁人款物后,为被拆迁人多争取补偿款。今天上午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东城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胡北安有期徒刑5年。
2009年5月,地铁8号线和6号线的沿路拆迁工作进行至玉阁胡同19号院,19号院临街居民由于有门脸房,对于补偿问题,一直未能与拆迁公司达成协议。
某拆迁公司拆迁员胡北安找到有门脸房的黄某一家商谈补偿时,黄家称,“要么补偿一处门脸房,要么给600万元。”
胡北安告诉黄某一家,他家的平米数达不到这种补偿标准。胡北安深谙拆迁政策,告诉黄某,他的门面房虽然面积小,但如果多登记几个人,并且有困难户的证明,那就能多得补偿款。
黄某伪造家人的结婚证和家人患病的诊断证明交给了胡北安。胡北安看出材料有假,托人带话给黄家,想多拿补偿款就给他20万元好处费,先给5万,等补偿款到手后再给15万。两天后,黄家人把5万元现金交给胡北安。
胡北安带黄某去见公司负责人董某,并授意其“见面就要1000万”。见到董某后,黄某称“不给1000万肯定不搬,我们家是低保户,有残疾人”。并拿出家人的残疾证、假结婚证等。最后,双方达成安置意向,黄某在领取700万补偿款后给了胡北安5万元,称剩下的钱过几天再给。
此后,黄某觉得胡北安就是一个小拆迁员,没有任何职权,将来也不可能再打交道,决定剩下的10万元不给了,并商量好,如果对方纠缠就报警。
果然,当胡北安再次打电话催要时,黄某举报了胡北安。
法庭上,胡北安否认指控。
检方出示了拆迁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证言显示,当时其曾与胡北安一起看过黄家房屋,拆迁补偿最多也不到3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胡北安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