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拟将国家安全法改名为反间谍法

25.08.2014  16:36

  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 关庆丰)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开幕,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国家安全法议案的说明。“国家安全法”的名称拟修改为“反间谍法”。

  现行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施行的。为了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中央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务院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拟定了反间谍法草案。

  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此外,考虑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顺利展开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还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严格批准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在工作方式上,草案补充规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原标题:“国家安全法”拟改名为“反间谍法”)

文章关键词: 国家安全法 反间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