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渠县综治巡逻队员的公告
渠县 社会管理综合治委员会办公室
渠 县 公 安 局
关于招录 渠县 综治巡逻队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平安 渠县 建设,有效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我县在县城主城区、 渠县 火车站、土溪火车站等重要区域设置了治安岗亭,配备了综治巡逻队员,负责街面治安巡逻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招录一批综治巡逻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主城区综治巡逻队员15人、土溪火车站综治巡逻队员6人。
三、招聘条件
1、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单眼矫正视力1.0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和有从事治安工作经历者优先。
4、招聘区域:主城区巡逻队员不限区域;土溪火车站巡逻队员在土溪片区内招聘。
四、待遇:食宿自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1000元/月,试用合格转正后1200元/月另加“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9:00—2014年1月3日-17: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2、报名地点: 渠县 公安局巡警大队(县公安局二楼)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获奖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4、资格审查:县纪委、综治办、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者面试及体能测试。
5、面试:地点设在 渠县 公安局5楼会议室,时间待定。
6、体能测试及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能测试,合格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7、录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招聘的队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满合格与县保安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六、联系人:罗远东 13438577775
渠县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