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开始

28.08.2016  10:04

共招录238人,免费上学毕业合格录为公务员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8月27日,我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在省人事考试网开始报名,今年共招录238人,网络报名日期截止9月1日8:00。据悉,试点班学生报到时将签订定向培训协议书,在校期间免收学费,按规定发放生活 费。合格毕业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今年的238个名额分别是法院系统15名,检察院系统76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47名。培养院校分别为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藏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以及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试点班专业和培养方向包括四种模式,一是专科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二是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三是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实行本科(学士)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以上三种模式的两年学制中,包括到基层政法机关进行不少于半年实习。此外,还有法律硕士试点班,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

据悉,试点班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于9月参加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以及教育入学考试。其中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分别为:报考专科试点班考生考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考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则是考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据悉,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被录取报到时,要与培养院校、相关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费。合格毕业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分别报省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但是如果毕业时不合格,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此外,如果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