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684人 毕业合格者录用为公务员

26.08.2014  21:59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8月26日,记者从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已启动,今年共招录684名。其中:法院系统33名,检察院系统47名,公安系统500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04名。成功考进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毕业后,录用到定向单位工作,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据悉,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培养院校包括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专科试点班、专升本试点班、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法律硕士试点班等,学制均为两年,其中基层政法机关或实务部门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招录对象为: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2013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要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8月26日至8月30日8:00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教育入学考试。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据了解,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将与培养院校、相关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合格毕业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分别报省或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录用到定向单位工作,需满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交流,具体为: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含第二学位)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