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系统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源头整治专项行动

03.04.2014  11:47

  根据七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工商发〔2014〕46号)要求,四川省农业厅结合农业行业实际,按照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及时印发了《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源头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67号),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着力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等行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严格拖拉机源头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拖拉机牌证的制作、申领、发放统计台账,制定牌证管理制度,严查擅自制作牌证和将号牌交由生产、经销企业发放等违法行为;二是按程序申领和发放拖拉机牌证;三是认真审查,办理年度检验、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和停驶复驶等监理业务;四是组织开展了拖拉机档案大清理工作,确保注册登记台帐、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实物机型四者信息完全一致;五是认真做好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登记信息整合工作,按期完成任务,确保登记信息的完整、真实。

  二、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开展拖拉机牌证检查。按照省政府川府发[2013]60号文的要求,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衔接,联合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等违法行为。截止3月底,全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起,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仅遂宁市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检查道路行驶拖拉机210台,共排查刹车不灵、未年检等隐患5起,未发现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的行为。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拖拉机集中年检审之机,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参加培训会,上安全课。宣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市政府有关安全要求和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宣传、学习和培训,使驾驶员了解今年是“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攻坚年”和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四川省农业厅农机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