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撞无牌超标电动车 电动车主当场死亡
15.05.2014 18:27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2013年3月17日9时5分许,海口市白驹大道道孟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周××驾驶拖拉机,沿白驹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道孟村人行横道路段时,恰遇李××无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从道孟村口由北往东方向转弯。由于周××未确保安全驾驶,致使拖拉机左前侧撞擦到超标电动车的右前侧,李××摔倒当场死亡。
海口交警支队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实:此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当事人周××驾驶制动不合格的车辆,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造成原因。当事人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车,在左转弯时,不让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综上所述,海口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周××、李××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记者 文盛 )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15.05.2014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