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牙后出现出血不止 高坪一医院赔偿患者9万元

26.08.2014  19:43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张伟) 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用,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近日,在区司法局的指派下,高坪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处一起因拔牙出血引起的医患纠纷。

        患者龙某因牙痛到高坪区某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后龙某在该院实施了拔牙手术。不料,术后龙某突然出现出血不止情况,鉴于治疗条件限制,医院遂将龙某转入市级医院治疗。治疗康复后,龙某认为医院在实施手术过程中存在不当,导致自己出现二次治疗,要求医院给予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并要求就诊医生给自己当面道歉。而医院方则认为拔牙出现术后出血是正常现象,并非医疗不当,拒绝进行道歉。双方就赔偿和道歉问题互不让步,发生激烈争执,龙某情绪一度激动。

        得知情况后,区司法局迅速通知高坪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指派有丰富调处经验的律师参与纠纷化解。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刘仁斌接到指派后立即行动亲自参与调处。鉴于双方在龙某术后出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这个焦点上存在较大争议,援助律师首先向双方阐明了医疗事故和诊疗损害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以及适用的法律依据和赔偿办法。通过对认定标准和依据的解释,龙某的情绪平静下来,援助律师趁热打铁,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为双方将事件经过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设身处地分别站在双方立场做思想工作。炎热的天气没有阻止援助律师真情为民的脚步,刘主任顶着烈日带着中暑的不适,坚持为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并援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提出了对纠纷处理的建议,供双方参考。真挚的情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双方当事人既感动又钦佩。

        最终这场激烈的医患纠纷,在援助律师春风化雨般的真情感化下得以成功化解。医患双方同意参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纠纷,并达成一致协议:由院方一次性给以龙某人民币9万元的赔偿(含院方先期支付的6万元),龙某则放弃要求当事医生当面道歉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