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拒绝暂缓执行旺角临时禁制令
中新社香港11月21日电 香港“违法占领”进入第55天,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21日颁下书面裁决,拒绝九龙旺角亚皆老街一带临时禁制令的上诉许可,亦拒绝暂缓执行临时禁制令的申请。
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及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在判词中指出,获批禁令的潮联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因“违法占领”事件蒙受直接及实际损失,幷非如申请人一方所指无直接损失。
法官承认,禁制令授权香港警方拘捕阻挠执达主任执行命令的人,并不常见;但当有人冲击法治,公然挑战法庭命令,法庭是有需要加入额外制裁的,确保命令有效执行。否则可能会令人对法律失去信心。
对于申请人一方认为法庭不能在禁令中授权香港警方执法,法官指出,禁制令已列明,警方有合理怀疑,才会拘捕涉嫌妨碍执达主任工作的人,无赋予警方额外权力。
法官表示,法庭介入是因为有市民的个人利益受损,这是行使《基本法》保障的权利,法庭需要作出公正裁决。即使示威者认为他们有高尚目的,都没有权践踏他人权利。这是法治重要一面,作为法官必须维护。
在庭外,代表潮联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的律师陈曼琪表示,他们是可以随时执行临时禁制令的,幷要求执达主任及香港警方协助。不过,21日、22日及23日都不会执行有关禁制令。
陈曼琪解释,此举是希望再次给时间和机会,予继续公然违反禁制令、挑战法治的占领人士,希望他们小心考虑相关后果。她呼吁,目前仍然违法占领旺角的人士把握机会立即离开。
面对旺角下周即将执行临时禁制令,答辩人、违法占领旺角人士吴定邦透露,已与其他违法占领人士沟通,届时会让执达主任执行职务,也不会强硬跟警察对抗,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
至于另一宗由计程车团体提出,针对旺角弥敦道一带的临时禁制令。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21日就决定删减部份字眼,厘清禁令范围,将“接近及介乎亚皆老街至登打士街”的一段弥敦道,删除“接近及”的字眼。
法官区庆祥认为,原讼庭有权修改已盖印的临时禁制令,令原意更清晰,确保命令得到实际执行。(完)
(原标题: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旺角禁制令之上诉许可)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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