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开展依法拆除向家坝库区屏山水域违法水产养殖设施工作

13.10.2015  15:42

  自向家坝库区蓄水后,屏山县境内清平、新市、新安、锦屏、书楼6个乡镇辖区水域陆续出现违法水产养殖设施(网箱),从事非法渔业养殖,对库区的水产、水质产生了恶劣影响。为还库区水域一片清静,保护库区水产水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政府统一部署, 10月1日起,我县开展依法拆除网箱工作。按照县政府印发的《屏山县依法拆除向家坝水电站库区违法水产养殖设施工作方案》,依法拆除网箱工作以沿库区乡镇为主体。国庆大假后,沿库区乡镇主动行动起来,在库区张贴县政府《关于依法拆除向家坝水电站屏山库区违法养殖设施的再次通告》,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组织由乡镇长主持,县畜牧水产局参加的“依法拆除库区违法水产养殖设施动员工作会”,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的网箱拆除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方案。

  10月8日至10月10日,书楼、太平、新安、新市镇政府已相继组织所辖区域内网箱业主及相关部门,召开“依法拆除库区违法水产养殖设施动员工作会”。向网箱业主宣传水产养殖法律法规,送达《县政府关于依法拆除向家坝水电站屏山库区违法养殖设施的再次通告》,动员业主自行拆除网箱养殖设施,得到了多数网箱业主对政策的理解,表示愿意支持政府工作。太平乡有5户当即签订了自行拆除承诺书。会后,各乡镇再次对网箱数量进行实地核实,对核实情况将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