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出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企业最高可贷200万

09.03.2015  12:12

  贷款条件:

  ①具有达州户籍。②须在户籍地创业。③有还款能力。

  贷款额度:

  ①个人最高可贷10万元。②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

  “经就业局、财政局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获悉,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规定,达州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涉及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贴息、贷款担保、贷款申请办理程序等具体内容。

  满足条件

  个人贷款须在户籍地创业

  据了解,达州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所涵盖的贷款对象为具有达州市户籍,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含两年)以上,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微型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包括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就业局、财政局认定并取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的小企业。

  贷款条件分个人及企业两种,其中个人申请贷款的条件为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创业;有30%自有资金和还贷能力;已取得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状况良好;能提供有效反担保或提供抵、质押及经办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经办金融机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为经就业局、财政局认定并取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足额纳税;能提供有效反担保或提供抵押、质押及经办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

  额度上限

  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贷款额度方面,个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创办微型企业的人员,男性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女性按每人不超过8万元(含8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对各类创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或创办微型企业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微型企业人数或吸纳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其中,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经就业局、财政局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

  据介绍,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含两年)。市场前景好,按期还款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

  申请步骤

  贷款申请程序分四个阶段

  据介绍,个人小额贷款担保划分为信用担保和财产担保两类。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借款人需向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即:财政供给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小于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人员作反担保);由经办银行认可的各类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按银行和担保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由银行认可的其他信用担保的,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借款人用财产向银行提供担保的,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可直接向经办银行提供财产抵押或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

  贷款申请办理程序分为申请、初审、审核、担保四个阶段,贷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就业局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后,将由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之后,由当地就业局和财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最后,经当地担保中心审核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材料、反担保人条件后,符合条件的与借款人、反担保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和《自然人反担保合同》等反担保手续,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