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2县市区试点“两权”抵押贷款
06.06.2016 20:2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我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为成都市温江区、崇州市,眉山市彭山区,内江市市中区,遂宁市蓬溪县,南充市西充县,巴中市巴州区,广安市武胜县,乐山市井研县,广元市苍溪县;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区)为泸州市泸县、成都市郫县、眉山市彭山区。《实施方案》要求,“两权”抵押贷款重点选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区域将加快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两权”抵押登记制度、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建立健全抵押物处置机制,确保经办银行依法灵活采取多种方式顺利实现抵押权;鼓励试点县(市、区)探索建立农村产权资产管理公司或收储中心,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设立“两权”抵押风险补偿基金、银保合作等方式强化风险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期限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集体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草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可参照《实施方案》执行。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6.06.2016 20:29
故
事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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