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最高罚10万

05.03.2015  13:46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 今天开始到3月24日《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草案)》在首都之窗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根据该条例,未及时报告相关事故隐患的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等暂不在此办法调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