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报刊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26.01.2014  16:18

川新出函〔2014〕14号

  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央和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分社):

    根据《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广电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494号)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现就认真做好我省报刊记者站(分社)2013年度核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3月31日。

  二、核验范围

  中央和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分社),我省报刊驻各市(州)记者站,各市(州)报刊驻各县(区)记者站。

  三、核验方式

    1.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央和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分社)除应按照总局“新出厅字〔2013〕494号”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核查的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外,还应按照《四川省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并做好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核验内容。

  2.省内报刊驻各地记者站,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市(州)或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的记者站年度核验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核验材料。

  3.中央和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分社)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填报《报刊记者站或分社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报刊记者站或分社2013年度发稿目录》、《四川省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评分表》、《报刊记者站持证记者基本情况核查表》的同时,应将年度核验自查情况向本报刊出版单位汇报,由报刊出版单位对记者站的本年度核验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形成书面的综合评估报告。

  四、核验重点

  按照总局部署要求,2013年度核验的重点应严格在人员资质、驻站工作条件和记者站工作情况等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一)在人员资质方面,应重点审核记者站站长(含副站长)的任职资格条件,驻站记者是否持有新闻记者证以及记者证的合规性核查、是否按规定参加岗位培训,驻站工作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驻站工作条件方面,应重点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提供了保障记者站日常工作所需条件,报刊出版单位是否认真履行了对记者站的管理职责。

  (三)记者站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方面,应重点审核报刊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采访活动,是否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新闻网站,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并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存在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和“新闻敲诈”的违规行为。

  五、核验要求

    (一)中央和省外媒体驻川记者站(分社)应于3月10日前将报刊出版单位签署有明确意见的2013年记者站工作综合评估报告连同报刊记者站(分社)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报刊记者站(分社)2013年度发稿目录、四川省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评分表、报刊记者站持证记者基本情况核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同时,各记者站还应将打击新闻敲诈的自查工作报告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专题报告一并报送我局。

  (二)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应于3月31日前将所辖区域记者站的核验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地报刊记者站总体情况、核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加强管理的举措等,同时连同填报无误的《报刊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情况表》一并报送我局。

  (三)年度核验时,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根据日常管理工作中群众举报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记者站作为核验重点,严格审核,依法行政。对达不到办站要求的、存在无发稿或发稿量较低等情况的记者站一律予以注销;发现存在非法从事广告发行经营活动,擅自设立新闻网站,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一律按照规定注销登记;发现记者站采编人员持证不规范、记者证未按规定注明报刊及记者站名称、记者站擅自聘用人员、记者证申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的记者站一律予以缓验,并出具公函责令整改,对在两个月内整改不合格的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对擅自设立报刊出版单位分社、违规批准设立记者站的一律依法撤销。

  六、需报送的材料

  (一)中央及省外报刊驻川记者站(分社)需报送以下材料:

  1.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2013年记者站工作综合评估报告;

  2.报刊记者站或分社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

  3.报刊记者站或分社2013年度发稿目录;

  4.四川省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评分表;

  5.报刊记者站持证记者基本情况核查表

  6.报刊记者站登记证(副本);

  7.驻站记者《新闻记者证》复印件(单位、姓名、性别、证件编号及发证日期页属必要信息页);

  8.记者站站长、副站长中级职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二)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需报送的材料:

  1.所辖区域记者站的核验情况总结报告;

  2.《报刊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情况表》。

  以上表格请到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网站( www.scppa.gov.cn )首页“通知公告栏”的相关内容中下载。

  联系人:郑长林,联系电话:028- 86693162。

  特此通知

  附件:

  1.报刊记者站或分社2013年度核验自查表(点击下载)

  2.报刊记者站或分社2013年度发稿目录

  3.四川省报刊记者站综合评估评分表

  4.报刊记者站持证记者基本情况核查表

  5.报刊记者站2013年度核验情况表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