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受到国土资源部表扬
2014年年初,国土资源部耕保司特向我厅发来感谢信,对我省2013年度开展深化改革创新、落实耕地责任目标考核、推动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推进土地整治、改进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厅选派到部耕保司的挂职人员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向我厅对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2013年,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紧紧围绕“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防地灾、正作风”工作主线,强化统筹谋划、强化改进创新、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严格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死守耕地红线。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提升了耕地质量。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入86.4亿元,新增耕地27.65万亩,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全省耕地实际保有量达721.5万公顷,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522.3万公顷,支撑了我省粮食产量“七连增”。目前,我省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提前报部复核,第一批汇交的县主要有德阳市所辖6个县(市、区)和泸州市所辖7个县(区)。
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坚持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支持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2013年我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660.02万亩。其中:全面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为444.09万亩,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为215.93万亩。“4.20”芦山地震发生后,积极向国土资源部争取支持政策和资金,落实安排严重毁损农用地复垦规模987.94公顷,总投资7409.55万元;轻微毁损农用地整理复垦规模67768.11公顷,总投资81321.73万元,为灾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家园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全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尽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审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有效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2013年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62.3万亩,其中报国务院批准30.7万亩,同比增加215.9%。包括雅砻江锦屏一级电站(淹没区)、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工程、向家坝水电站、国道318线川藏公路东俄洛至海子山段、中石油历史遗留项目在内的一大批国家、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天府新区项目用地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用地获得批准,用地保障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订工作,依法提高补偿标准;认真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规范征地行为,加强批后实施监管,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是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审批改革,努力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为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问题整改,2013年我厅制定出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2号),大幅度精简了建设用地报件材料,实现了批次用地申报材料由现行的14件减少到5件,单独选址项目由现行的20件减少到7件,精简幅度达64.3%-65.0%。同时,文件对报件材料的文本格式进行了规范,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各级责任进行了明确,做到了简化管理而不弱化监管,实现了用地审批效率的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