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瘾君子设计:去抢劫贩毒者被抢毒贩怒了: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18.11.2014  15:47

  瘾君子曹×、肖X武、何×等人为筹毒资铤而走险,利用向贩毒者购买毒品时对方人少,抢劫后不敢报案的心理,短时间内对贩毒者上演了三起“黑吃黑” 的把戏。记者14日从涪城区法院获悉,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系列抢劫案件后,判决曹×、肖X武、何×分别领刑15年至5年6个月,罚金3.5万元至1.8万元不等。

   警方追出在押犯 隐瞒的暴力劫案

  今年1月26日,梓潼县双板乡人曹×、江油市东安乡人何×和涪城区城郊乡的肖×武因犯盗窃罪、抢夺罪,被江油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江油市服刑期间,涪城区警方根据受害人报案,挖出了曹×、肖X武、何×等人在被江油市法院判刑前,于2013年10月下旬期间,三次暴力抢劫贩毒者的犯罪事实。

  起诉书显示,曹×、肖×武、何×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经涪城区警方查明,在2013年10月中旬的一天,有吸毒史,并经历强制戒毒的曹×、肖X武、何×、张某某(另案处理)、李某(女,另案处理)等人在一起时,说起因缺钱无法解决毒瘾的痛苦时,曹×提了个“阴损”主意:抢劫贩毒人员。曹×说,抢劫这些单枪匹马交易的贩毒人员,他们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敢报警。其他同伙都一拍即合。

   十天时间结伙“黑吃黑”三次

  2013年10月19日凌晨2时许,曹×、肖×武、张某某、李某共谋实施抢劫,由年轻女子李某电话联系贩毒者刘某,以需要购买毒品为由,将刘某骗至位于涪城区法院家属区曹×租住房内后,曹×、肖×武伙同张某某采用语言威胁等方式,劫取刘某冰毒1包后,又将其挟持至绵阳城区文昌街外,劫取其现金6000元后分赃耗用。

  第一次轻易得手,且过了几天也完全没事后,曹×等人又动了抢劫念头。

  10月28日凌晨2时许,曹×、肖×武、何×伙同张某某、李某以购买毒品为由,将贩毒者吴某挟持上了曹×驾驶的轿车。后对吴某采用暴力殴打、语言威胁、搜身等方式进行抢劫,因吴某身上没有钱财,未劫得财物。

  没有劫得钱财的曹×等人不甘心,10月29日凌晨2时许,曹×、肖×武、何×伙同张某某,再次以购买毒品为由,将贩毒者杨某挟持上曹×驾驶的轿车,采用拳打脚踢、语言威胁等方式,劫取杨某手机1部、银行卡1张、冰毒8小袋。

   受害者忍无可忍选择报警

  让曹×等人没有想到的是,被抢的三位被害人忍无可忍,终于陆续选择了报警。涪城区警方经过多方调查,发现了在江油市公安局看守所服刑的曹×具有重大嫌疑。经受害人辨认,曹×供认犯罪事实后,肖×武、何×也被“牵扯”出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肖×武属“多次抢劫”。被告人曹×、肖×武、何×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还有其他隐瞒的罪行没有判决,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作出的判决,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肖×武参于2013年10月19日第一次犯罪时,未满18周岁。由于家庭监管缺失必要的教育引导的缺乏、法制观念淡薄、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近日,涪城区法院连同原判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对三名被告作出前述判决。

  (周兰兰 黄志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