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投资者可以通过沪港通参与上市公司配股

19.11.2014  12:10
核心提示:证监会表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沪港通参与标的范围内上市公司的配股。将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处理:一是对等原则。具体体现为,关于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的监管问题,两地在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程序等方面大体相同或相当,一方原则上不单方面额外增加其他监管要求。二是监管相互信赖原则。在不改变两地市场现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继续遵守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     证监会18日15:30举办沪港通相关问题的微讲堂,介绍沪港通的总体情况、主要制度安排、监管框架及投资者应注意事项等内容。     证监会表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沪港通参与标的范围内上市公司的配股。将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处理:一是对等原则。具体体现为,关于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的监管问题,两地在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程序等方面大体相同或相当,一方原则上不单方面额外增加其他监管要求。二是监管相互信赖原则。在不改变两地市场现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继续遵守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对于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的,两地证监会仅在形式上依法进行监管,主要依赖于对方的监管,并建立监管信息协调机制,及时交换和分享有关信息。三是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原则。对于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的,两地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提交材料的内容要求基本一致,尽可能简化程序。上市公司基本无需额外制作材料。     沪港通行情方面,两所各有一档行情(最优买卖盘)免费。其余五档或十档实时行情,按商业惯例提供。特别需要对内地投资者说明的是,一般而言,港股行情是收费的。关于港股商业行情的收费标准,据港交所介绍,目前,在香港市场,十档实时行情基本收费标准为每客户每月200港元,目前在内地的销售价格为每客户每月80元人民币。两所免费互换的一档行情,本地交易所通过对方交易所向对方市场的会员(市场参与者)提供,限于其自身及其交易客户使用;对于本地交易所发布的五档或十档等实时行情,对方市场的投资者按照商业惯例获取。     港股通中,由于港股通股票不属于内地市场的融资融券标的范围,因此投资者暂不能就其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对于内地投资者,其通过港股通买入的股票应当记录在中国结算在香港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国结算应当以自己的名义,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该股票发行人的权利。     境外投资者买卖A股所须遵守的持股比例限制,与QFII、RQFII一致,具体为:单个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沪港通业务中,对市场主体的监管,遵循不改变两地现行法律、规则及投资者交易习惯的总体原则。     原则上,所有做好各项沪港通准备工作,符合沪港通有关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要求的上交所会员和香港联交所参与者,均可参与沪港通。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应当按照境内一般上市股票的标准,计算自营交易持有香港股票的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证券公司向参与港股通的投资者提供涉及香港股票的投资咨询服务,应当执行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有关规定。     对投资者的保护,按照交易发生地原则。投资于谁的市场,由谁进行保护。此外,投资者还可依涉外民事诉讼。当参与港股通业务的投资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时,可通过两地司法协助机制予以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地投资者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1)交易费,由香港联交所按成交金额0.005%双边收取;(2)交易系统使用费,由香港联交所按每宗交易0.5港元双边收取;(3)交易征费,由香港证监会按成交金额的0.03%双边收取;(4)股份交收费,成交金额的0.02%,最低2港元,最高100港元,由香港结算双边收取;(5)证券组合费,按持有港股市值计算,最终由香港结算收取;(6)内地券商收取的佣金。